2008年9月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余秋雨故宅将成文保单位?
  浙江慈溪桥头镇余秋雨老宅,可能列名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。“成功希望很大。”桥头镇文化站余站长自信地说。据说,此前余宅内的陈设已经恢复了余秋雨小时候的样子。
  怎么个恢复法呢?根据余站长的回忆凑呗!文化站找来两张老床,分别作为余秋雨出生的床和余秋雨奶奶的床。又找来一个老式的梳妆台,显示余秋雨小时候的家境。当然书柜是必不可少的,因为余秋雨小时候据说非常喜欢读书。
  这样老床破柜子“凑”起来的老宅,确实也很是吸引了一些“层次很高”(余站长语)的观光客。由观光而保护,作为“名人故居”申报市级文保,大概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。只是我真的很担心,怕一不留神,余秋雨故居被弄成什么“生人祠”。
  余秋雨先生学术水平很高,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有目共睹,可这些伟大成就并不是他的老宅申请文保的理由。一者,中国传统讲究“盖棺定论”,没有距离,很难完整评述一个人的是非功过。余秋雨先生正值盛年,远没有到需要做一生总结的时候。
  再者,民间的自发保护与国家财政的文物保护,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。桥头镇以余秋雨为乡土贤良、文化符号,辟地纪念,甚好。此举对外来者的好奇、景仰是一个交代,对本土后生的问学、上进也是一种鞭策。只是自发行为一旦上升到政府意志层面,就有些不妥了。
  据中国青年报